家具厂老板拖欠56名员工60多万工资逃匿被抓,被判刑一年
标签:家具,老板,拖欠,员工,工资,逃匿,被判,判刑,一年 发布时间:2025年05月10日 点击170次
羊城晚报讯 :江门鹤山经营一家家具公司的辽宁须眉许某,拖欠56名员工工资(人民币)60多万元,非但不费尽心机付出欠薪,还关闭手机玩“躲猫猫”。
近日,鹤山法院对该起拒不付出劳动报酬案件作出一审判决,以拒不付出劳动报酬罪判决许某有期徒刑一年河北人事考试中心网,缓刑二年,并处罚金30000元。
被告人许某在鹤山市雅瑶镇经营鹤山市某家具有限公司, 2016年5月至11月期间,该公司拖欠被害人章健等56名员工工资合共601033.97元。
2016年11月上旬,许某关闭手机并逃匿。同月11日,鹤山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发出《劳动保障监察限日改正指令书》,要求许某在2016年11月14日前足额付出员工工资,但其仍不付出。
同年12月,鹤山市雅瑶镇当局为该公司垫付员工工资共320572元,后鹤山法院先后将该公司的两笔实行款项合共232136.26元划付给雅瑶镇当局。
2018年3 月28 日,被告人许某被民警抓获。同年4月28日,许某的家属代其归还鹤山市雅瑶镇当局垫付的员工工资共88435.74元,并将280461.97元交由鹤山市雅瑶镇当局用于付出员工工资。
7月30日,鹤山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人许某漠视国家法律,以逃匿体例躲避付出劳动者的劳动报酬,数额较大,经当局有关部门责令付出仍不付出,其举动已构成拒不付出劳动报酬罪。
鉴于许某是初犯,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本身罪行,且已付出了劳动者的劳动报酬,并积极预缴罚金,确有悔罪体现,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没有庞大不良影响,依法可对许某适用缓刑。
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、情节、认罪态度及悔罪体现,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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